发表时间:2024-04-23来源:本站
四川省绵阳市丰谷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第三十五项整改任务)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五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3日至5月8日(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tyc7111太阳成集团cc提出。联系电话:13990115249;邮寄地址:绵阳市飞云大道中段369号。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五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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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3日
(联系人:寇锦秀)
附件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五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第三十五项整改任务:丰谷酒业丰谷分厂未按规范开展自行监测。 |
整改责任单位 | 四川省绵阳市丰谷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
整改目标 | 规范开展生产企业外排废水水质自行监测。 |
整改措施 | 2024年2月底前,丰谷酒业丰谷分厂对照排污许可证所列示的自行监测范围,启动并定期开展企业外排废水水质监测工作。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已于2023年11月再次梳理丰谷分厂自行监测情况。 丰谷分厂满足排污许可证对自行监测的要求。达到排污许可证要求的有组织废气(直燃设备废气)1次/年、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1次/半年,噪声1次/季度的自行监测频次,且监测结果满足标准要求。 丰谷分厂生产废水转运至松垭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同松垭厂区污水一同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丰谷分厂排污许可证未要求丰谷分厂进行单独废水监测。 2.已对丰谷分厂现场记录进行了梳理完善。 原《丰谷分厂污水池巡检记录表》内的“巡检处理时间”所填内容实际为巡查时间,记录表表述存在异议。目前已将该记录修改为《丰谷酿造车间污水池巡查记录表》,同时将表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改为“巡查时间”。 |